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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评价|辛涛:核心素养的价值原点是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中国教育学会 中国教育学会 2022-08-16

辛涛,中国教育学会学术委员,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副主任


  学生应具备什么样的核心素养,是基础教育需要着重探索、重点研究的内容,也是学生长久发展应探究的话题。2016年9月13日下发的《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究竟是基于一种什么考虑、在什么背景下研究制定的?定位又是什么?让我们跟随辛涛教授在“中国教育学会2016年度教育评价研讨会”上的讲话,进一步理解核心素养的涵义。


  核心素养在我们国家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中是全新的概念和框架,与考试和评价的关联及结合尚处在初步探索的过程,因此严格来说,在这样的背景下,没有什么一定是对的,或者一定是先进的。


  在过去两三年的时间里,核心素养是国家基础教育领域的高频词汇,无论是学术文章还是研讨会,大家反复提及。实际上目前,我们讨论学生的核心素养,原点问题或者最基本的追问在于,长期以来我们国家教育系统到底要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这个话题似乎是清楚的,但似乎又是模糊的。为什么说清楚?因为建国以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是一以贯之的,我们在座的每个专家和领导都对此朗朗上口;为什么说模糊?因为从我们基础教育的实践来看,似乎这个教育方针如何落地依然是一个问题。党的十八大决议、十八大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五中全会都在反复追问这样一个问题。这个问题现在依然是整个教育领域,特别是基础教育领域,必须深入思考、认真回答的问题。


提出核心素养的缘起与定位

缘 起


  从教育政策背景来说,提出学生发展的核心素养,是贯彻十八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十八大明确了我们整个教育系统中,需要在哪方面着力。如何把立德树人落到实处是我们共同的话题。从国际教育改革的经验来说,各国都在探索适应全球变化和未来发展的教育政策和理念。从上世纪90年代到目前为止,教育对世界各个国家社会经济影响非常显著,对于各个国家来说,到底我们需要什么样的人才,需要什么样的人力资本,都变成非常重大的话题。就像刚才戴(家干)会长反复强调的那样,从提高人力资本的质量、塑造全面发展的人的角度来说,各个国家也都在探索在新的时期,教育应该怎样去调整,培养什么样的人以及如何培养的问题。从我们基础教育的内部来说,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开始推行素质教育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也存在一些深刻的、根本的问题。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领域的综合改革,也需要我们考虑在新时期,我们到底要培养什么样的人的问题。目前来说,对于核心素养的基本定义,在座的领导和专家,在相关文件中都有所了解。在现在的政策语境下,核心素养是学生在接受相应学段的教育过程中,逐步形成的适应个人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从这个概念中,我们可以看到,核心素养,最核心的目标指向就是我们到底通过教育培养什么样的人。这也是新世纪以来,我们所启动的课程改革中,关于知识、技能、过程、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要求的综合体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课程改革的目标,大体上经历三个阶段,在开始阶段,我们称之为“双基”;新世纪以来,课改的目标是突出培养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等等;目前课改目标进一步发展为核心素养。这个发展有内在脉络,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双基”)是从学科知识体系本身出发来考虑课程改革的目标,而新课改所强调的三维目标,是把学科内容、学生发展诉求做混合的表达方式,当前我们强调的是任何学科的内容都是促进全面发展人的载体,或者一个素材,真正的教育目标是提高学生的基本核心素养。


定 位


  在政策的层面提出学生核心素养的基本定位是什么?纵观新中国以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从1957年最高的国务会议一直到2010年的《国家中长期发展纲要》到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是一以贯之的。不同时期,尽管历史阶段、社会背景有所变化,但是大体来说,我们党和国家特别强调和重视思想道德教育,强调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整个教育方针的表述都是以德智体为主线,内容和用词随着时代的背景调整。比如到底是劳动者,建设者,还是接班人,这是有所变化的,但是总体是围绕德智体这一主线始终不变。新时代以来,在党的教育方针中,特别强调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强调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及实践能力。实际上我们可以得出一个基本结论,即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一以贯之,这个教育方针代表了国家利益和国家对教育的期许。国家的教育方针在基层的实践中,无论是领导、普通老师,都比较准确地表达出来,但是虽然广大的教育工作者都在全力为实现教育方针而努力,在实践中还存在着很多突出的问题。在明确的教育方针和具体教育实践似乎存在着一个落差,怎么样能够弥补这个落差,使党的教育方针能贯彻到我们的教育教学实践中,影响学生的发展,这是非常重要的。学生核心素养的提出,本身就是希望在高位的教育方针和具体的教育实践中,找到这样一个桥梁,使我们的老师能够将自身的教育教学实践与核心素养相对照,进而促进我们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的落实。因此,核心素养的提出和研制是希望把党的教育方针能够具体化、细化,转换到我们教育教学里面,可对照、可参考。德智体美是一个范畴,但是核心素养需要概括出最核心、最关键的点。新时期,通过核心素养这样概念来回答当前我国迫切需要培养什么样的人的问题。


核心素养的基本框架


  9月13日,以北师大课题组的名义向社会发布了核心素养框架,这一框架的提出,是为了解决我国要培养什么样的人的问题,是为了回答党和国家对教育的诉求和要求,所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全面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们提出核心素养根本的依据。尽管在前期介绍核心素养的时候,不同的专家从不同的角度,介绍了OECD、欧盟、美国、新加坡等等核心素养的框架,但我觉得这只是给大家一个参考的意见。我个人的理解,制定核心素养框架,是希望把党的教育方针,把十八大以来的党和国家对教育领域的要求落实下来。因此在筛选核心素养基本框架的时候,要体现时代性、民族性的观点。


  核心素养的原点还是教育最根本的东西,通过我们的教育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什么样的人是全面发展的人?这个话题我们实际上有不同的角度,从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来说,全面发展的人有两个大的根本属性,一个是主体性,就是个体是作为一个主体独立存在的;另外一个重要属性是社会性。为了实现其主体性和社会性,人在社会文化中必须要承载相应的文化积累,这个文化积累既包括我们中国传统的优秀文化,也包括世界上各种先进的文化,因为我们的知识体系很大程度上是世界闻名的各学科知识体系的集合。因此,从国家的层面建构核心素养的时候,是以全面发展的人为我们最核心诉求,全面发展的人具有的特性是具有主体性、社会性和文化性。


  因此,自主发展、社会参与、文化基础三个方面构成核心素养的基本理论框架。课题组在提出这个理论框架的时候,做了大量的研究,这些研究包括相关政策的分析,包括国际上的比较,包括我们对新时代以来所实施课程的各版课标的进一步的梳理和归类,包括我们对传统文化的理解,也包括各行各业杰出人士对于希望儿童青少年在未来社会中健康发展的特征等角度调研的实证研究。今年2月底,中国教育学会对于核心素养的框架广泛征求了意见,目前发布的这个框架,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三大领域是自主发展、文化基础、社会参与,我国核心素养的指标是六条,在确定之前是九条,从征求意见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可能九条相对来说比较多一些,因此我们不断征求意见,不断修正,最后达成确定六条核心素养指标的共识。


  从我个人的角度来说,如何通过评价的改革,促进核心素养的落地,这是很重要的内容,也是非常大的话题。评价相对于国家整个教育体系(课程、教材、教学、考试和评价)来说,本身是处于下游的。要说到评价,我们还要知道上游的课程到底是怎么回事。从世界范围之内来说,国际上的课程改革有一些共同的趋势,对我国的课程改革有借鉴意义。


由过去学科为本位到关注学生发展的转化


  强调培养具备适应现代社会能力的人,这是非常明显、基本的国际趋势。过去的十年、二十年、三十年,我们看到,无论是我国的还是西方的课程体系和模式,基本上都是以学科、知识体系为本位,但是最近这些年,特别是新世纪以来,课程改革的目标或者一个出发点,是通过不同的知识素材,促进全面发展的人。我们面临巨大的挑战,是现在不像在工业文明兴起的时候,班级授课的模式下,一味地强调知识的传授,而是在新时期,知识已经教不完了,如果我们还是拘泥于教给学生各种各样的知识,那老师们的挫败感会越来越强。我们现在的所教,学生进入社会之后大部分都用不到。从上个世纪的90年代开始,西方世界越来越紧锣密鼓地强调:由知识或者课程为主要形式的课程,以学科为载体的课程,转向对于学生全面发展的课程的建设。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所有的学科知识都是一个材料,或者说是一个载体。为了培养全面发展的人,需要这些知识之间相互融通。


强调课程之间的整合与融合


  众所周知,世界上越来越强调所谓的数学、科学、工程和技术的融合,后来又加了一个艺术。长期以来,我们之所以从国家最高政策的角度追问我们到底要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的问题,是因为我们的着力点不够,相对较长的时间以来,我国在基础教育这个领域内,分科的局限很明显,对于跨学科的内容,比如反复强调的德育、动手能力、实践能力等,因为没有具体的学科为载体,在过去很长的时间里,处在一个政策上和观念上不断宣传,但落实上似乎又非常松散的状态。这是在世界范围内大家都面临的一个问题。如何把不同的学科进行相互融通,以合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这是改革趋势需要我们关注的第二个方面。


在课程中融入质量评价的标准,强调问责


  过去的课程标准大体的框架是课程的目标、内容及建议。现在很多国家,都把评价作为课程标准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教育管理权力的下放与课程评价权力的集中。西方是教育分权的体系,联邦政府对地方教育没有什么具体的约束力,但是在新时期,如何保证地方的教学能够满足未来发展竞争的需求?在西方教育分权的体制下,关于课程评价权利的集中和上收,与它的理念是冲突的,但是考虑到保证教育质量的基本水准,所以尽管教育管理是分权下放的,但很多的西方国家选择把课程评价上收。


(以上内容根据辛涛在“中国教育学会2016年度教育评价研讨会”上的发言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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